蚌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蚌埠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蚌发〔2017〕25号)的文件精神,依据《蚌埠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蚌政〔2017〕7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18周岁以上(2000年5月31日前出生)
3、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复转军人条件可放宽至高中;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招聘数 | 性别 | 资格条件 | 备 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
1 | 财会 | 1 | 女 | 财会类专业 | 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 | |
2 | 文秘 | 3 | 女 | 文秘类专业 | |||
3 | 计算机 | 4 | 不限 | 计算机类专业 | |||
4 | 建筑管理 | 2 | 男 | 建筑类专业 | |||
5 | 法律 | 2 | 不限 | 法律类专业 | |||
6 | 其他 | 28 | 男 | 无 | 退伍、复转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山区人民政府网、蚌埠人事人才网发布,报名结束后相关信息在蚌山区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蚌山区政府网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9日—2018年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蚌埠市人才大市场2楼202室( 地址:蚌埠市解放路590号 )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1)。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须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蚌埠市人才大市场2楼2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上的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下的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员。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3日下午2:30-5:00到报名地点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三)笔试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蚌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2、笔试加分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成绩予以加分,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加分实行单项加分,若同时符合以下几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加分项目计算,不重复累计加分),具体为:
(1)、退役士兵加4分;
(2)、退役士官加6分;
(3)、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需提供立功受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多次立功受奖者不重复加分。
3、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进入面试,岗位招聘计划数10人以上的按1:2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两道面试题目,时长1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交纳面试费用80元(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具体面试时间在蚌山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参照蚌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蚌山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情况,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续聘。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七、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蚌山区同类职工待遇执行,由定额月工资+考勤+绩效考核奖三部分构成,共计1800元(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监督及咨询电话:
蚌山区纪委:0552—3137163
蚌山区行政执法局:0552-2042456
本公告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登录蚌山区政府网查询,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蚌山区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