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经济发展也要生态环境——以怒江水电开发为例
孟子曰: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此话放在怒江水电开发,此乃非也。怒江,位于我国云南省境内,地处西南一隅,水电资源十分丰富,但由于其险恶的地理环境,一直未得到开发。今日,关于怒江上十三级水电开发仪式,各方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有支持开发的,其理由是符合当地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的现实,也有反对开发的,理由是怒江有丰富的生态、文化资源,一旦开发将如同滚滚长江,不可逆转。但实际上,我们更多的只是看到了片面的利与弊,结合国外成功案例,对于怒江水电的开发,既要经济发展也要生态环境。
不可否认,经济发展是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是真正保护好生态的物质前提。科学发展观中提到,发展是第一要务。落实到怒江流域更是如此。怒江地势险要,交通闭塞,当地经济发展十分落后。教育相对落后,更不要说当地人具有保护生态的理念。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当地人不得不砍树、堆放生活和生产垃圾,经济不仅原地踏步,环境也更加恶劣。“美国人把捕捉到的鲸鱼放生,这值得赞扬;非洲把捕捉到的鲸鱼吃掉,同样值得赞扬,因为它救活了一批人”。怒江的现状就是“非洲”,当地人连最基本的温饱都得不到解决,要他们去保护生态,只能是海市蜃楼,空中楼阁。因此,在水电是当地开发潜力最大的支柱产业的基础上,开发水电无疑是解决当地贫 困现状的最好途径。
毋庸置疑,生态保护是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过去,我们对经济和生态总觉得是两个对立的双方,一个白天一个夜晚,永远也无法达到交集,只可能是此消彼长。这是一种错误的、不负责任的想法。对比美国和埃及,同样是水电开发,最终的命运却截然不同,所给我们的启发也不一样。生态的持续破环,必然导致经济发展戛然而止,如昙花一现。只有把生态保护作为经济发展内化要求的发展理念和道路,才能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群众的生活得到长远的健康的改善,而非如烟花一般,短暂的绚烂。
既要经济发展也要生态环境需要是一条不易之路。首先,要牢固树立二者可以兼得的发展理念。只有树立起这种理念,才不会厚此薄彼。其次,需要做好水电开发前的科学规划,决不脑门一热,随性而为。要了解怒江流域的地质结构、人文风俗等一系列情况。最后,水电开发过程和开发后期,做好移民和群众就业指导,决不可目光短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当地人民过上真正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