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2017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经区编委会研究,金安区2017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区乡镇公开选调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对象及条件
1、选调计划:
2017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6名,详见《金安区2017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
2、选调对象:
全区乡镇(含三权在上)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系统限50名报考名额,由区教育局负责审核推荐;卫计系统限30名报考名额,由区卫计委负责审核推荐,且30人只限报考医保中心、妇幼保健院和卫生监督所)。
3、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较强,实绩突出。
(2)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5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以及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其他涉及工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教育、卫计系统报考人员须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二、报 名
1、时 间: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2日17︰00。
2、地 点:金安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安丰南路一楼西边大厅)。
3、要 求: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
(1)报名人员须填写《金安区2017年区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资格等处理。
(2)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处报名。
(3)报名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笔试费45元/人科)。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区人社局会同纪检监察、相关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费用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于2017年8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金安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安丰南路一楼西边大厅)领取准考证。
报考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1︰2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因选调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于8月14日11︰30前到区人社局423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逾期不予办理。
四、考 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笔试考试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成绩及时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等。
(2)同一岗位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时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费用80元/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合成公式如下: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五、体检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选调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入围人选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选调的面试人选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一次。
六、考 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群众公认度考察。同时对考察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选调的面试人选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后,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报区选调工作领导组审定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入编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领导下进行,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通报到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64-5150510
监督电话:0564-515050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金安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