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来安县公开招聘30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随着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管理和执法任务日益繁重。为缓解人员紧缺矛盾,经县政府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城管执法辅助工作人员(其中男25名、女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对具有军人退役证的总成绩加10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年龄18-35周岁(1982年10月18日至1999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
5、户籍不限;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它不能从事工作岗位需要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准考证发放、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招聘公告由县人社局向社会发布并组织报名,与相关部门共同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10月26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逾期不得补报;报名地点:县人才中心(县人社局院内就业大厅),联系电话:0550-5629322
(3)报名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填写《来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 [2009]118文件规定,报名时缴纳报名费45元。
2、准考证发放
考生务必于2017年11月1-2日到县人社局人才中心领取考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项目为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等。
(4)考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上午8:00-9:30;
考试地点:来安县高级职业中学。
4、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5、考察
考察由县人社局和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6、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考试情况,按考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初选。考分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的,学历仍然相同,优先聘用年龄小的。对于初选的考生,按1:1比例在县政府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程序予以聘用。
7、待遇和聘用
根据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这次公开招聘的13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月工资1900元,并按规定办理五项社会保险,工资及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财政支付,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新招聘人员由县人社局旺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派遣并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工资、缴纳社保费、审核每月人员在岗情况等。
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招聘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