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为有效缓解灵璧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的现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 |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备注 | |||
专职社区矫正协理员 | 01 | 20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
专职安置帮教协理员 | 02 | 20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
专职人民调解员 | 03 | 20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四)具有基本电脑操作水平;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宿州人事考试网(www.szks.gov.cn),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8年2月6日9:00至2月12日17: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初审时间为2月6日9:00至2月12日17:00。报考者须保证自己提交的个人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否则,责任自负。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2月12日17:00前随时登录宿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月12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在2月14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再审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于2月14日17:000前登录宿州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5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截止后,招考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政治、经济、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常识、写作等。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准考证打印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者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及潜能。
2、面试人员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岗位数。
(五)成绩合成
本次招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A、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B、笔试考试主观题分高者优先。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灵璧县人社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灵璧县司法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进行一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及待遇: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定合同,每月工资25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年度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
灵璧县司法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