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红十字会招聘综合文字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宿州市红十字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文字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男女不限,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新闻等相关专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沟通能力较强;
(三)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无私奉献精神,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期、聘用等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提前在宿州市人民政府、宿州市红十字会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银河一路宿州市政务中心主楼6楼627室,联系电话:3022805。
3、报名时,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工作经历证明。
4、报名时须真实、准确填写《宿州市红十字会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在综合评价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宿州市红十字会网站上公布,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3、笔试内容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公文写作等。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侧重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综合评价成绩将在宿州市红十字会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确定体检人选。经体检,因身体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体检人选缺额时,按综合条件等额递补。体检内容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项目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考察
宿州市红十字会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六)试用期
通过考察及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试用期内将对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能力、工作表现、日常行为、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七)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宿州市红十字会与招聘对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在聘用期内,如存在违纪违法、不胜任工作或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等情况的,予以解聘。
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保险,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享受在职人员工会会员等福利待遇,并结合工作考核实行有效的增长机制。
咨询电话:0557-3080807
宿州市红十字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