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公安局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办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10名男性辅警、4名女性辅警。岗位根据公安局各二级机构需求,待录取后再行分配。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辅警工作,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年龄为18(2000年10月16日之前出生)至35(1983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周岁的公民;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史;男性辅警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辅警身高1.58米以上;
(四)男性辅警需要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条件至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女性辅警需要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无为县常住户口,且能自行解决居住场所;
(六)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有现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四)有纹身的;
(五)曾因违反辅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政审、公示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地点:无为县公安局政工室413办公室。
2、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报考人员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有驾驶证的提交驾驶证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采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和写作;
3、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试人选。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采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2、体能测试考核内容:男子为1000米跑,女子为800米跑。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育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男子:30岁(含)以下标准为≤4分25秒,31岁(含)以上标准为≤4分35秒;女子:30岁(含)以下标准为≤4分20秒,31岁(含)以上标准为≤4分30秒。
3、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若男、女考生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5:1的比例,男性考生取体能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女性考生取体能测试成绩前6名人员进入面试。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方式:另行采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2、面试答题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比例权重合成,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退伍军人在加权后总分中另加2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客观题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根据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将由公安局对其进行政审,若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公安局政务公开网、政府网站上按规定公示5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局分配至基层一线单位,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应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报名咨询电话:6615427、6615264(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举报电话:6612085(驻公安局纪检组)
无为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