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至县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县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县种植业管理局、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面向全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在编在岗人员中各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面向基层,公开选调。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选调计划及条件
岗位 代码 |
选调岗位 |
选调计划数 |
学历 |
年龄 |
职称 |
181201 |
县种植业管理局 |
1 |
专科及以上 |
45周岁及以下 |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181202 |
县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 |
1 |
专科及以上 |
45周岁及以下 |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12月5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委、县编办共同组织实施此次选调工作。
(一)发布公告
选调的有关信息2018年11月26日起通过东至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12月7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东至县农委人事科(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77号 ),联系电话:0566-3275488。
3、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由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2018年东至县农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
(4)高职低聘承诺书(如果选调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任需低聘的,报名时另须签订愿意高职低聘承诺书)。
4、选调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委、县编办会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5、审查合格人员由县农委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1、本次考试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选调人员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2、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五)考察、公示
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考生面试成绩相等,则一并进入考察程序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选调。递补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考察工作由县农委组织实施。。
经考察合格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按考分递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农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东至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咨 询 电 话: 0566-5292981 3275488
监督举报电话: 0566-7026613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农委 东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