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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1.人员确定。根据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两科笔试成绩总分须为15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按5:1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2.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7月15日(星期一)9:00—17:00。
3.资格复审地点: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3号楼5067室)。
4.资格复审要求。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⑴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材料。
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⑵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考生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⑶专业技术3000007岗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等可以证明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有关材料。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致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足5:1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专业测试
1.发布公告。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在安徽政协网站上公布《安徽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工作实施方案》。
2.专业测试组织。专业测试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省政协办公厅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全程接受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3.专业测试方式及内容。专业测试均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面试顺序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
4.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考官构成: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
1.专业技术3000007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2.专业技术3000008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统计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政协网站公布。
对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报批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分别提请省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省政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政协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省政协
机关公开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2226194(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2226247(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2019年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室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省政协办公厅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