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3〕14号)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精神,充分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使人才引进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参照《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引进医疗人才工作实施细则》(州医管委〔2015〕1号)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医管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区医管委是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医疗人才引进工作的协调管理部门,区卫计委、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负责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的办理落实,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协助配合有关工作。

二、引进人才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专业、学历、职称、年龄最佳结构的原则;

3、坚持引进人才的物质保障、工作保障与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学历、职称与实际工作能力同等要求的原则;

5、坚持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原则。

三、引进人才的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和引进计划详见“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2018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计划”(附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包含引进学科带头人及引进专业技术骨干。

(一)引进学科带头人需具备的条件

1、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连续5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较强的临床实践动手能力,能指导本学科的创新和发展,在本学科学术和技术领域范围内有一定声誉;

3、德才兼备,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担任市级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引进专业技术骨干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原单位必须为二级医院,并连续在此单位工作2年以上。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二级医院连续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二级医院连续2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引进人才程序和入院考核办法

根据《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引进医疗人才工作实施细则》(州医管委〔2015〕1号)(后简称《实施细则》)规定,人才引进工作实行随时申请,随时考核的办法。由相关网站发布“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2018年引进医疗人才实施方案”公告。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向医院人事部门提交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并填写《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引进医疗人才应聘登记表》。

(二)业务技术考核评价

医院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应聘者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初步审查,技术考核内容由医院根据应聘岗位需要和考核内容遴选相应的病例进行考核。医疗类专业考核内容: 临床病历书写、临床技能操作、科内教学讲课等。

(三)综合评价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和医院组织专家对引进人选进行的技术考核意见,依据本方案规定的人才引进范围、引进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议。必要时可聘请院外专家评审或进行综合考察、评价。

(四)引进决定

根据技术考核及综合评价情况,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提出引进人才推荐名单和意见,提交区医管会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是否引进、引进的类别、应该享受的待遇,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做出决定。

(五)特别程序

对高级职称和学科带头人等省内、市内知名专家的引进,可不经过学术能力评价程序,直接提交人才引进领导小组作出决定。对个别急需引进的人员,也可视情况启动特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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