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畅通基层人员上升通道,增强激励效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三县一区选调亳州市住建委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一)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原则。
(三)坚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和范围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0名,详见职位计划表。
亳州市三县一区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试用期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
3.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