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县直机关公务员补充工作,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经研究,面向全县范围内各级机关单位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职位及计划

本次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共6名。详细情况请查看《2018年来安县部分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的范围、对象:

全县各级机关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二)参加公开选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乡镇公务员需近四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4、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职位表》);

5、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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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省考/选调生招录专题